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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十五条
旅游安全十五条
作者:admin  资料来源:闽厦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6 【字体:
1、搭乘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用品。 
2、搭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3、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4、出入酒店房间请随手关门,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听到火警铃响,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切勿搭乘电梯。  
5、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  
 
6、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防止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7、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如果需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8、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9、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0、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11、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   
12、搭乘缆车时,请依序上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13、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请小心谨慎。  

14、海边戏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15、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不要当众清点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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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旅游安全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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