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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过程注意事项
旅游过程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资料来源:厦门旅游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6 【字体:
1)问:在旅途中,游客或旅行社可以提出变更合同项目吗?

答:游客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游客.

(法律小知识: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2)问:旅途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怎么办?

答:旅行社可以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并作出必要的说明和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问:在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安排的旅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其所发生的旅游费用差价如何处理?

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变更的,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因不可抗力所产生的费用差额,按“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4)问:在旅途中出现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导致旅行社须调整预定的旅程安排,其所发生的旅游费用差额如何处理?

答:鉴于旅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旅行社有权对行程安排临时作相应调整,所造成的旅游费用差额,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问:游客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或自行离团,或不参加合同约定游览项目活动时,未花费的余额能否退还?

答:游客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可扣除游客已产生的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费后,将剩余团款退回,医疗费用由游客自理;游客在旅途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合同约定的游览项目活动时,均当自动弃权,所交费用概不退还。因游客的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6)问:游客发现旅行社在旅途中所安排的交通工具,未取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游运输资格时,怎么办?

答: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无论是飞机、船舶、或是车辆等,均应获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运资格,如安排非法交通工具,游客应要求旅行社立即更换,否则可拒绝搭乘并要求赔偿。

7)问:游客在旅游期间,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事由,于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期间,或于餐厅、酒店、旅游设施中,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处理?

答:游客在旅游期间,非因旅行社原因导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旅行社应尽力提供及时必要的协助和处理,但无须对该事故负责。

游客违反旅行社规定或司陪人员劝阻,私自冒险行动,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意外损失的,由其本人负责。

游客在旅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旅行社对游客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损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8)问:游客在旅程中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如何处理?

答:在旅程中如由旅行社安排到行程约定的旅游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协助交涉解决;

如由导游擅自安排到非行程约定的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游客的全部损失;如由游客自行安排的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由游客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交涉,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在购物时应向商店索取有效发票,妥善保管。当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方可作为投诉的有效凭据

9)问:在旅程中,个别导游人员违反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约定,怎么办?

答:①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您有权拒绝;

②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您有权拒绝;

③导游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您有权拒绝;

④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您有权拒绝;

⑤导游索要小费,您有权拒绝;
⑥导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增收团费,您有权拒绝。
10问:游客在旅程中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或发现旅行社违约时,怎么办?
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纠纷或旅行社违约时,游客应当理性维权,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此为由,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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